1. 通过本网站达成各媒体的文字广告发布,须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及有关法规,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文字广告内容及表现形式,本网站有权删改或拒绝发布。 2. 本网站操作方式一律先款后执行,以款到之日为项目执行的起始时间。 3. 7个工作日之内加收20%的加急费,5个工作日之内加收50%的加急费,少于5个工作日拒绝执行。 4. 采用汇款方式的客户须于确认执行前一周将广告费汇出,并于汇款后将汇款底单传真至PR1789财务部,以确保及时预留版面。 5. 一律先付款后定版,自款到之日起予以确认版面,确认版面之后若因客户原因临时改、撤版,根据不同媒体、不同版面定版的繁杂程度,按以下方式处理: 6. 本网站在发布项目执行结束后,向客户提交电子剪报;如需另外提供纸质剪报,费用另计。 关于刊发文字广告的注意事项: 一、关于截稿: 1. 截稿时间:按各媒体截稿时间说明执行。 2. 在刊发广告对应截稿时间前需提供: a) 打印清晰的文字广告稿件: 内容应符合广告法并与报社相关规定无相悖之处,经由报社编辑审阅修改完毕。根据广告法提供相应广告手续复印件,如投放客户和广告代理公司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、主管部门对该产品的销售许可证等,并各自加盖公章(以盖章原件为准)。 广告稿件电子文本:文字部分存为word格式,图片存为“.tif”格式,图片为300像素(是分辨率,客户提供可能会有图片,以上所说图片格式是媒体通用的),灰度图和彩色图各一个。 b) 广告款:严格执行先款到,后定版。 c) 如遇极特殊情况,允许在截稿后半个工作日内改稿,但改稿后字数不得超出原先所定稿件,如字数减少,差价不退还,超出半个工作日,则不接受改稿。 d) 如需本网站协助做栏花设计,应另外支付设计制作费,黑白300元/个,彩色500元/个。 e) 文字广告稿件以电子文件为主要收取方式。菲林片要求彩色广告100线以下,87线最佳;黑白广告87线。彩色广告软片需标明四色并附彩色打样三张。 二、关于版位: 1. 各类板块的具体版位以及彩色与否均为不固定,故无法指定。 2. 部分媒体版面上的文字广告内容在符合新闻要求、缴纳指定版位费的情况下位置可以指定,其中,头条加收总体广告费用的100%,右头条加收总体广告费用的50%,其他位置加收30%。头条广告正文字不低于500字。 3. 指定版位费在旺季执行浮动价格,基本原则为上浮单篇费用的10-30%;是否执行指定版位费浮动价格,以网站公告为准,同时价格相应调整。 4. 遇版面无法满足指定版位需求时,由媒体编辑根据版面情况进行统筹协调。 5. 文字广告不能指定加底色、底图和边框,不得全文使用黑粗体,刊出字体符合媒体统一字体。
医疗、药品、医疗器械广告需提供广告审批表原件。